关于2016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5-06-26 浏览次数:0次
河北省科技厅现已启动2016年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,有关要求如下:
1、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和《2016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》(附后)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的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。
2、我校申报的主要项目类型及部分项目指标:
大类 | 项目类型 | 指标情况 | 纸质材料份数 |
重点研发计划 高新技术产业倍增工程 | 新药创制技术专项 | 不限 | 2份 |
国际合作项目 | 不限 | 2份 | |
平台建设提升计划 | 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| 不限 | 2份 |
科技能力提升计划科技创新政策保障工程 | 科普展教资源开发原创与共享专项 | 不限 | 2份 |
重点研发计划 科技惠民工程 | 社会科技事业及医疗卫生技术专项 | 校本部5项 | 2份 |
基础研究计划 | 重点基础研究项目 | 校本部2项 | 5份 |
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| 已单独发通知请查看校园网主页 |
其他项目类型及项目支持重点请查阅《指南》。
3、各类项目申请有不同的规定,并且需提供相关附件材料,请认真阅读《指南》,按要求填报申请书。
4、限项申报的项目,申请人请于2015年7月3日前提交一份纸质申请书,包括项目申请人,项目申请人学历及职称情况,项目名称,项目摘要,用于专家评审推荐。
5、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,申请人登陆河北省科技厅-业务大厅-网上科技计划管理平台,通过原有用户名登陆,并注册完整个人信息,如无用户名,请联系科技处。
申请人登录后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,单位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申请书。
6、网上提交截止时间:7月8日;纸质申请书提交时间:7月10日。
其他注意事项:
1、同一申请人,在本年度最多申报不同计划类别项目(基础研究计划(注意:此大类包含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)、重点研发计划、重大科技专项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)2 项,其中只限作为项目负责人(第一名)1 项和作为项目参与人(非第一名)1 项。
2、在研项目负责人(第一名),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。
3、在研项目参与人(非第一名),可再申报本年度项目1 项。
4、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中人员,不具备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。
5、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、多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。
6、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