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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6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5-06-26    浏览次数:0

河北省科技厅现已启动2016年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,有关要求如下:

1、请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办法和《2016年度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》(附后)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的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。

2、我校申报的主要项目类型及部分项目指标:

大类

项目类型

指标情况

纸质材料份数

重点研发计划

高新技术产业倍增工程

新药创制技术专项

不限

2

国际合作项目

不限

2

平台建设提升计划

科技创新平台建设

不限

2

科技能力提升计划科技创新政策保障工程

科普展教资源开发原创与共享专项

不限

2

重点研发计划

科技惠民工程

社会科技事业及医疗卫生技术专项

校本部5项

2

基础研究计划

重点基础研究项目

校本部2项

5

自然科学基金项目

已单独发通知请查看校园网主页

其他项目类型及项目支持重点请查阅《指南》。

3各类项目申请有不同的规定,并且需提供相关附件材料,请认真阅读《指南》,按要求填报申请书。

4、限项申报的项目,申请人请于2015年7月3日前提交一份纸质申请书,包括项目申请人,项目申请人学历及职称情况,项目名称,项目摘要,用于专家评审推荐。

5、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在线填写申请书的方式,申请人登陆河北省科技厅-业务大厅-网上科技计划管理平台,通过原有用户名登陆,并注册完整个人信息,如无用户名,请联系科技处。

申请人登录后在线填写申请书并提交,单位审核通过后打印纸质申请书。

6、网上提交截止时间:7月8日;纸质申请书提交时间:7月10日。

其他注意事项:

1、同一申请人,在本年度最多申报不同计划类别项目(基础研究计划(注意:此大类包含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)、重点研发计划、重大科技专项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、创新能力提升计划)2 项,其中只限作为项目负责人(第一名)1 项和作为项目参与人(非第一名)1 项。

2、在研项目负责人(第一名),不能申报本年度项目。

3、在研项目参与人(非第一名),可再申报本年度项目1 项。

4、不良信用记录名单中人员,不具备本年度项目申报资格。

5、同一单位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不得重复、多头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。

6、申报单位须对项目申请书中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。